瓯海区“卡脖子”专项和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开始申报(截至10.22)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申报单位应是区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较强的研究基础、人才队伍和创新实力,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申报人必须依托单位进行申请,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8+3”重点产业领域:数字经济、生命健康、光电等3大战略新兴产业,和服装、鞋革、电气机械、眼镜、汽摩配、锁、印刷包装、食品加工等8大传统支柱产业以及其他影响我区产业发展的领域。
补助额度
根据《瓯海区重点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给予30-50万元补助;择优推荐部分项目争取国家、省市立项,最高可享受750万元补助。
截止时间
https://mp.weixin.qq.com/s/tF_pFWt4nUXJixlSSXjnJw
2020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延长至10.15)
鹿城区、龙湾区(高新区)、瓯海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因2020年度“亩均论英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还未正式公布,经研究,现将2020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申报时间延长至2021年10月15日。请各局通知辖区企业在申报截止前登录“浙江省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研发费用数据,并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依据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部分企业在享受2018年度(2019年兑现)、2019年度(2020年兑现)补助后调减研发数据的,由属地科技部门在此次审核兑现时一次性扣减已享受调减数据的补助。不够扣减的,由各区(功能区)科技局负责收回。 特此通知。 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2日 2021年瓯海区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截至10.31) 一、申报对象 瓯海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农林业、工程建设、服务提供,且符合瓯海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的组织均可自愿申报。鼓励在“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积极申报;重点支持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的组织申报。 二、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并自愿申报的组织根据通知要求填报申报材料。申报企业根据《瓯海区政府质量奖申请表》填报说明(见附件2,申请表可从《中国瓯海》的通知公告里下载,网址:http://www.ouhai.gov.cn/,如实填写《瓯海区政府质量奖申请表》),提供申报资料。 三、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以送达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瓯海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2、瓯海区政府质量奖申请表
来源:温州市科学技术局、瓯海发布、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