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复试,我单位拟录用下列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研究院行政部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 6 月 4 日起到 6 月 10 日止,共 7 天。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温州大学智能锁具研究院行政部办公室
受理电话:13706672485
温州大学智能锁具研究院
2020 年 6 月 4 日